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关于推荐新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市场信息处:
按照要求,我司正组织编制《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2010—2015)》,拟规划扶持一批产地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拟规划在鲜活农产品优势产区新建一批产地批发市场。请你们抓紧研究并按以下要求推荐新建市场名单:
一、推荐条件:所推荐新建市场原则上应处于《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全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和《全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优势产区内。如果不处于规划的优势产区,应是经过多年建设、业已形成较大生产规模的主产区。具体是:蔬菜生产集中连片、以县为单位面积在20万亩以上、商品率达80%以上;水果生产集中连片、以县为单位面积在20万亩以上、商品率达90%以上;畜产品产量以县为单位产量在10万吨以上、商品率达70%以上;水产品生产集中度高、以县为单位产量在10万吨以上、商品率达90%以上;特色产品以县为单位其产值在5亿元以上、特色产品商品率达90%以上。
二、推荐名额。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5个新建市场名单,市场经营品种可包括蔬菜(含马
特薯)、水果、畜禽、水产、特色产品,并在上报推荐市场名单中注明。
三、时间要求。请各地在4月6日前上报推荐名单,并附上拟新建市场相关背景材料,内容包括拟建市场所在地农业生产情况特别是生产规模、商品量及拟新建市场辐射范围及带动能力分析等。推荐名单及背景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市场流通处,邮件地址:
@。
联系人:李桂群联系电话:010-59193102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
推荐新建农产晶产地批发市场名单表式
省(区、市)
拟规划新建市场所在地
拟规划新建市场名称
拟规划新建市场经营类别
注:经营类别按: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特色产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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