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眼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提高进修人员进修学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接收
(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人事信息中心备案统筹,报到、食宿等。医务部(医生、医技、档案室)、护理部(护理、院感)、办公室(后勤)根据实际工作具体安排。
(二)进修条件:根据各科室要求制定。
(三)审批程序
《潍坊眼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携《潍坊眼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交至人事信息中心,由人事信息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
、,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到人事信息中心报到,由人事信息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相关科室。
(四)进修期限:根据各科室要求制定。(最少3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
类别
期限别
临床医疗
护理
行政科室
三个月
元
元
元
半年
元
元
元
一年
元
元
元
食宿安排:餐费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未经人事信息中心审核,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
(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人事信息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人事信息中心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三、进修人员教学管理
(一)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情况及有关制度,指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进修人员指导教师,指定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
(二)进修人员无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之前,按实习人员管理,不得单独参加各类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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