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本文作者:司崇雷原创投稿
根据区安委会安排,我处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现将五月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
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内容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
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非法违法行为
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违规违章行为
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LOCalHOsT
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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