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监督管理》
黄云明
商标监督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知识产权保护重要组成部分。
商标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
《商标法》
1、1983年3月1日实施
2、93年7月1日第一次修改后施行。
修改内容:(1)增加对服务商标的保护(2)简化注册程序(3)加大处罚力度。
共八章43条。
2、2001年10月27日《商标法》第二次修正
修改内容:(1)增加对驰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保护(2)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3)完善了商标禁用条款内容(4)与国际惯例进一步接轨(5)增加了商标侵权行为及完善对侵权责任的承担。
2001年12月1日施行。
法律。共八章六十四条。
《商标实施条例》
2002年9月15日施行。
此前,《商标法实施细则》已废止。
行政法规。共七章五十九条。
我国商标法的特点
一、强调了对商标使用的行政管理
二、管理体制上实行统一注册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三、商标侵权案件实行行政和司法处理的双轨制
三大块内容
商标注册——由商标局承担(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使用管理——由商标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查处一般商标违法行为。
商标专用权保护——由商标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承担,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假冒商标行为和构成犯罪的假冒商标行为。
商标法中的几个概念:
1、从商标的构成要素分:
(1)文字商标:是指只由文字组成的商标。(增加:字母、数字、颜色)
(2)图形商标:是指只由图形组成的商标。
(3)组合商标:是由文字和图形组合而成的商标。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立体商标
2、根据商标的使用对象分:
(1)商品商标
(2)服务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93年7月1日起得到注册和保护。
服务商标的使用方式与商品商标不同,使用在服务的设施、用品、场所上。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中国民用航空公司—CAAC;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商标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