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东路二期(六号路至十三号路)工程
(施工图预算及预算审核)
造价咨询机构比选文件
比选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二章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第三章比选办法
第四章委托造价咨询协议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比选人
名称: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0596-6392775 传真0596-6392755
2
工程名称
新浦东路二期(六号路至水仙大街)工程
3
建设地点与造价
龙文区,工程估算造价约4840万元
4
比选方式
随机抽取中选确定工程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机构
5
资金来源
自筹,银行贷款
6
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需依法在漳州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年检合格,并在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取得《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且有固定办公场所。
3、2007年以来,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未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4、2007年以来,中介机构或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定为严重失信中介机构(即D级);
5、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
比选申请书份数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8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10年10月 09 日上午09:00~ 09:30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
9
开启比选申请
文件
开启时间:2010年10月09 日北京时间09:30
地点: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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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及标准
详见比选文件细则
比选范围
新浦东路二期(六号路至十三号路)工程施工图预算及审核的造价咨询。
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是否中选,均由
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均不退回。
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作任何解释。
2.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中的注解是比选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说明,如果比选申请人
编制的比选申请书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比选申请书将视为不合格比选
申请书。任何对比选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比选申请书没有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有效理由。
3. 比选细则
本评比方法和评比标准依据《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次比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比选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比选过程中,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注:若为授权委托人出席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比选过程中,拟投入本建设项目从事造价咨询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社保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本次比选采用控制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规费的60%,随机抽取中选的方式(按工程审核后造价计算)。
比选申请书应按第二章“比选申请书”的格式进行编写,至少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授权)、造价咨询机构组织机构、简介、企业信誉承诺、报价承诺函、”等各项内容及比选申请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
、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
,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
: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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