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副会长“国家宪法日”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发言稿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如何理解宪法精神?从哪些方面弘扬宪法精神呢?我认为,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弘扬宪法精神,进而形成全民宪法文化。
第一,弘扬宪法的人权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真谛和精髓。我国宪法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特征,宪法在总则之后用单独一章全面系统地确认和规定了公民的七大类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精神文化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等。概括而言,弘扬宪法的人权精神,就是要认真对待人权,坚持人权神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尤其是注重保护社会弱者和弱势群体的人权。
第二,弘扬宪法的民主精神。民主是宪法的前提,是宪法的基础,也是宪法的核心价值。我国宪法的民主精神首先体现为人民主权原则。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宪法的民主精神其次体现为人民主体精神,即宪法属于人民,宪法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一切以保障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弘扬宪法的约权精神。宪法在保障人权的同时,还要依宪授权,并制约和控制国家公共权力的运行。弘扬宪法的约权精神,就是要对权力保持合理怀疑与警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属于人民、为了人民、服从人民;就是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权力在宪法法律的轨道上行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第四,弘扬宪法的法治精神。宪法是法治文明的最高成就,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统帅,是国家法治体系的基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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