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核使用说明书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本书。
,必须向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按套发放,一式三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持一份,商品房买受人持一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保修单位持一份,每个单位工程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另填报两份样本,报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商品房售出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当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是商品住宅质量第一责任人。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内容,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维修、正确使用各类设施、设备,确保建筑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移动、改装、损毁房屋结构、设施等,造成房屋质量受损,给其他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范畴。
、工整,填写内容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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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本着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的责原则,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在结构、部件、设施、配套、保修等方面作出以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现行防火、抗震等设计标准。
二、本商品住宅系委托具体相应资质的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
三、本商品住宅已按国家规定通过有关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四、本商品住宅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五、本公司按照承诺的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承担保修责任。
本套商品住宅交付情况
住宅小区名称
住宅小区地址
房屋坐落
棟单元层室
单位工程开工
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日期
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约定
的交付期限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交付期限为:
年月日前
本套商品住宅
实际交付使用
日期
交付日期:
业主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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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报告)复印件
(可缩印并粘贴在此页)
(骑缝处加盖开发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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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
或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
(可缩印并粘贴在此页)
(骑缝处加盖开发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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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原件
。
(复印件需在骑缝处加盖开发公司印章)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291号文件要求,分户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表》,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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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商品房买受人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部位、部件工程出现质量缺陷的,均由本公司在保修期限内免费承担保修责任。
注:,共用部位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上保修项目和最低保修期限如遇国家和我省政策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
、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买受人自行约定。
保修项目
最低保修期
公司承诺保修期
维修处理时限
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根据鉴定结果,
实施加固维修
屋面、地下室
防水工程
5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防渗漏
5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外墙面防渗漏
5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供热与供冷系统
2个采暖期、供冷期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电气管线
2年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给排水管道
2年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设备安装
2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保温、装修工程
2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2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地面空鼓开裂、
大面积起砂
2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门窗翘裂、
五金件损坏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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