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深圳市德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0755)29098199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合水口新村二巷9号3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物业保安服务的内容及人员安排
第一条物业保安服务的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指定区域派驻相应人数的保安队伍,按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并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双方约定的保安服务责任。具体防范区域、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根据双方确定的《安全防范方案》执行。
第二条物业保安服务人员安排及条件
人员安排
乙方向甲方选派物业保安员共人,从事物业保安护卫工作。其中,设队长名,班长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选派物业保安员的条件
乙方选派的保安必须政审合格,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经过业务技能培训,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从业资格证。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选派的保安符合《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保安员条件。
甲方有权委派专职或兼职的人员负责协助管理。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物业保安员的表现情况,对违纪的物业保安员,有权知会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或可以要求乙方调换。
甲方为乙方派驻的物业保安员提供值勤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并确保工作场所内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消防设施,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其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物业保安员履行保安职责。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应及时批复并予以重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由于甲方对乙方按照公安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的安全隐患报告和整改建议不及时落实的,发生被盗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应明确乙方物业保安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并经双方确认。
本合同服务内容不包括看护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为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
因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四甲方负责。
甲方安排乙方物业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物业保安员或其它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乙方派驻的物业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乙方对甲方要求调换违反规章制度的物业保安员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
乙方派驻的物业保安员对发生在值勤区域内的事故,治安案件和治安火安事故,应有及时处理并报告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乙方每月定期检查责任区域内安全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并跟踪整改结果。
乙方应为物业保安员配备全国统一的保安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并负责物业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保险。
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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