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
二、城市职能
,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
,深港共建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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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发展总目标
,担当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
、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城市。
,立足珠三角,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构建世界级都市区。
四、城市发展分目标
——提升城市的,加强深港合作,加强与珠三角及内地城市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合作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保持经济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继续强化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推动城市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居住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社会民生。
——高效合理利用资源,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绿地资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并保护优良的生态环境。
经济转型政策:
一、继续强化支柱产业
、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制定重点产业发展目录,提高支柱产业增加值比重。制定鼓励支柱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支柱产业用地需求。建设总部基地、专业化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地,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鼓励自主创新研发,加快发展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
,深化地方金融体系创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市场发展。
,形成产业高效供应链。
,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
二、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
,扶持传统产业高新化,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企业的创新能力。
,提高产业准入标准,整合优化传统工业区,合理引导和控制工业用地功能置换,促进产业平稳转型升级。
三、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
“绿色GDP”指标核算体系,将其作为主要宏观调控指标。
、税收、许可证等多种经济手段,推广万元GDP水耗和能耗的政府考核机制。设立环境准入门槛与产业退出机制。
、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生态、环保、海洋等未来优势产业。
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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