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本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街道、镇、园区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三)承担宝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全区的律师工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管理在本区设立的国外(境外)律师机构。
(五)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负责管理本区公证机构。
(六)指导和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
(九)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组织、协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本级决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本级)
2
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二、外交支出
0
二、上级补助收入
0
三、国防支出
0
三、事业收入
0
四、公共安全支出
四、经营收入
0
五、教育支出
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
六、其他收入
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十六、金融支出
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二十一、其他支出
0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结余分配
0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总计
总计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类
款
项
合计
0
0
0
0
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0
0
0
0
0
204
06
司法
0
0
0
0
0
204
06
01
行政运行
0
0
0
0
0
204
06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
0
0
0
0
204
06
07
法律援助
0
0
0
0
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0
0
0
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
0
0
0
0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
0
0
0
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
0
0
0
0
210
05
医疗保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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