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
5 拟定合同的保险条款
-1 -1 保险条款
风险
海上风险
`Perils of Sea
自然灾害
Natural Calamities
意外事故
Fortuitous Accidents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
Ex`traneous
Risks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风险
-1 -1 保险条款
1) 海上风险
①自然灾害
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②海上意外事故
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火灾、沉没、船舶失踪或其它类似事故。
-1 -1 保险条款
2)外来风险
①一般外来风险
偷窃、短量、破碎、雨淋、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等
②特殊外来风险
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原因所致的风险损失,如战争和罢工等。
-1 -1 保险条款
海上损失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包括与海路连接的陆运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或灭失。
全部损失
(Total Loss)
实际全损
(Actual Total Loss)
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
【海上损失的种类】
-1 -1 保险条款
问:只要是海上发生的风险保险公司就承保吗? 只有在海上发生的风险保险公司才承保吗?
答:均不是。在保险业务中,海上风险有特定的内容,按国际保险市场一般解释,海上风险并非局限于海上发生的灾害和事故,那些与海路连接的陆运过程中的、或与驳船相连接处的灾害、事故也属于海上风险。
-1 -1 保险条款
(一)全部损失(Total Loss)
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全部遭受损失。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 -1 保险条款
问: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离海轮的途中,其中一艘驳船遇险沉没,此驳船上货物的损失是否属于全损?
答:可以。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离海轮时,每一艘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1 -1 保险条款
实际全损
是指被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者货物全部不能归原货主所有等情形。
有以下四种情况:
保险标的的实体已经全部灭失;
保险标的物丧失商业价值或原有用途;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并无法挽回;
船舶失踪超过一定期限。
发生实际全损后,被保险人可获得全部损失赔偿
-1 -1 保险条款
推定全损
一般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这些费用再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完好状态的价值。
推定全损包括下列情况:
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后,估计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
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花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价值;
保险标的受损后,其修理或救助费用分别或两项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或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
-1 -1 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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