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必备的流动人员就业手册
2011-9-13 10:00:00 相关评论(0)
什么叫流动人员就业?
流动人员就业,是指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就业的活动。
流动就业人员可否享受年休假待遇?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待遇适用于所有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流动就业人员也应依法享受年休假待遇。
流动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有没有限制?
国家对流动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没有限制。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商定。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员后到哪里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1)中央、部队驻穗和省直属用人单位,以及省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到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2)市属、区(县级市)属用人单位及本市各级工商行政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到市或经营所在地区(县级市)、街(镇)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3)按国家、省、市有关引进人才规定进入本市就业的人员,以及外国人、台港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外来流动人员到广州市就业需提供哪些资料?
外来流动人员到广州市就业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凡证件不全的,用人单位不得招用,职业中介机构也不得为其介绍工作: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验合格的计划生育证明;
(3)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明;
(4)如招用从事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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