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沿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合同授予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南通市沿海产业规划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沿海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二、项目预算:16万元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投标供应商承担过省市社科基金课题;承担过政府部门沿海规划或者产业规划课题;对南通市情熟悉。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仍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行政中心12楼123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七、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单位联系人:黄耀华;联系电话:0513-85098677;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联系人:董庆华联系电话:**********;传真:0513-85510352;邮箱: ntxjhjs@。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后的4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本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
南通沿海产业发展规划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