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政治行为规范1、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办事。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积极投身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伟大事业。5、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国际形势,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6、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7、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全局观念,在大局下行动,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8、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一位。9、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发现对党和政府的不满行为和诋毁党、国家领导人的言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坚决反对。10、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保持公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同各种非法组织作坚决的斗争。二、工作行为规范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职位的工作依据、程序和标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2、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掌握从事本职工作所需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成为业务能手。3、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勤于思考,勇于创新,适应“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创新本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5、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6、勇于主动承担责任,不怕困难和阻力,不回避矛盾,不贪功诿过,不以任何借口不作为或乱作为。7、服从领导,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8、妥善处理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合作协调关系,主动配合不扯皮,积极负责不推诿。9、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热爱本职,尽心尽力完成工作任务。10、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三、服务行为规范1、严格按照本部门、本单位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并按照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事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一次性告知咨询人。2、坚持文明服务,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接受咨询、受理行政业务,做到热情、主动、周到、耐心。3、对于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做到件件有落实。4、坚持公开服务的原则,为各类法人、自然人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不得徇情枉法。5、切实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致力于公共服务,改变重审批轻服务、以罚代管的观念。6、讲求服务效率,注重服务质量,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从简从快办理行政审批(核)事项,不得随意改变办事程序、增设申报事项、附加办事条件和延长办结时限。7、养成良好的服务操守,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马虎懈怠、相互推诿、失职渎职和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8、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
廉政行为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