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资质等级:甲级环评证书编号齐星热电有限公司扩建机组及供热中心工程(2x5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山东大学二O一一年八月一、建设项目概况(1)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一期工程建成于1997年,建设内容为3×75t/h煤粉炉+2×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该炉型是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前墙布置旋流燃烧器锅炉,属于试验产品,经济效益较差且污染较重,已于2003年全面停用,需要拆除,为已停运项目。二期工程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DG-220/-14)+1×C50MW+1×C6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于2002年开工建设,为周边居民、企业供热供电,发出的电力通过35kV和110kV线路并入电网,生产的蒸汽通过管线输送至各热用户,,。现有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山东省环保局于1996年以鲁环发[1996]336号文件对一期工程进行了批复,于2002年以鲁环发[2002]192号文件对二期工程进行了批复。根据鲁环发[2002]192号文件,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24MW抽凝机组,配2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时停运电厂现有3台75t/h煤粉炉。二期工程于2003年投入运行,一期工程机组同时停止运行。拟建项目将对一期3×75t/h煤粉炉+2×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进行拆除。齐星热电二期工程环评批复(鲁环发[2002]192号文件)为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DG-220/-14)+2×24MW抽凝机组,实际建设为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DG-220/-14)+1×C50MW+1×C60MW抽凝机组,与环评批复不一致,且二期工程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拟建项目已有一台240t/h煤粉炉建设完成,存在未批先建问题。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已向山东省环保厅递交书面检讨,接受省环保厅的处罚,并承诺待拟建项目机组建设完工投运后,将二期的1×C50MW+1×C60MW抽凝机组改为2×B25背压机组。(2)拟建项目为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扩建机组及供热中心工程,总投资为55559万元建设,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3×75t/h煤粉炉+2×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在拆出空地和现有项目北侧预留空地上,建设4×240t/h煤粉炉+2×50MW背压机组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配套建设四电场静电除尘装置、炉外湿法脱硫装置及SNCR-SCR脱硝设施,改造现有项目为两电场+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建设3个供热中心。拟建项目建成后,采暖期运行4×240t/h煤粉炉+2×220t/h循环流化床炉+2×B50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2×B25(背压)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与汽轮机采用母管连接,用于原有及新增工业负荷和采暖负荷的供热与发电;非采暖期运行2×240t/h的煤粉炉+1×B50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用于热电厂供汽范围内原有以及新增工业负荷的供汽并发电。拟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人员,4×240t/h煤粉炉机组人员由厂内调动,全厂人员365人不变;生产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3)拟建项目拟拆除原有3×75t/h煤粉炉+2×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在原有项目位置建设4×240t/h煤粉炉+2×50MW汽轮机组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并配套建设除尘装置、炉外脱硫系统和混合SNCR-SCR脱硝系统。在现有二期工程的预留位置已经建设拟建项目的1台240t/h煤粉炉,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其他建设内容未动工,项目组成见表1。表1拟建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拟建项目工程规模2×50MW热电联产主体工程锅炉拆除原有3×75t/h煤粉炉2、建设4×240t/h煤粉炉汽轮机新建2×B50MW背压机拆除2×12MW抽凝机发电机拆除2×QF2-15-2型15MW发电机组新建2×QFQ-500-2型50MW发电机组辅助水源1、生活用水:城市自来水工程2、锅炉补水:韩店平原水库黄河水3、循环冷却水等其他用水:邹平污水处理厂中水除灰渣系统气力除灰、湿式除渣机化水系统依托现有项目化水车间275t/h的反渗透加混床冷却系统拆除7200t/h循环水量的冷却塔依托现有项目14000t/h循环水量的冷却塔油库依托现有项目2×80m3点火卧式油罐生产供热1、、建设3#4#5#中心供热站及供热首站电气系统拆除35kV接线,改造为110kV接线侧并入升压站储运工程铁路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致邹平货站,汽车运输到厂内,依托现有项目进行储煤场依托现有项目,2个露天煤场改造为覆棚煤场,总计4个覆棚煤场灰渣场及运灰方式临时(事故)灰渣场依托现有,进行防渗和淋溶水系统改造。新建800m3干灰库2个新建500m3渣库1个,用于煤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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