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感言新的劳动法即将实施了,这是我们劳动者的福音,可是,我们却高兴不起来。我们,现在正处于“做小姐嫌老,做太太嫌小”和“上有老,下有小”中年,不得已到私人企业打工, 感谢党和政府制定了劳动法,感谢党和政府规定了最低工资待遇,感谢!感谢!感谢! 可是,在这“东西增值,人降价”的行情下,只要有人收留,就已经是感激不尽了,谁还敢主动要求老板签啥合同啊,哎,贱啊!我们也不想贱,却无法不贱,别人看我可悲,自己看自己可怜。当然,贱的不是我一个,可怜的何止千千万。有关部门为何不能能在廉价劳动力密集的地方设劳动者维权点,主动性出击,对老板、员工的用工合同书进行检查,最好是普查,对考勤表和工资单进行检查,最好是普查,真真像关心亲人一样,关心她们,让老板们有所收敛。社会发展了,要和谐,我认为:工资是成本的一部分,每个老板都应该适当降低赢利利润,分一点给他的员工,这才是共同致富,才是中央讲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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