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度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年级班主任组成。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4、组织教职工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5、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每期至少1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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