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七条规定专题培训之五
落实探放水规定
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落实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的法规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7号)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
“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只有20个字,也很容易记住,但是如何落实这20个字,从大的方面说就是要把《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在现场落实下去,简单一点讲就要抓好井下探放水和防隔水煤柱的留设。防隔水煤柱一经确定批准,那就是“禁区”“雷区”,碰不得。井下探放水工作要落实好,还真要下番功夫。
在座的各位下井带班时,要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对于水害防治来说,带班领导如何将“探放水规定”落实下去呢?我想大家首先要知道自己矿井的水害情况,采掘作业地点受不受水害威胁,那些地点是探放水的重点,正在采取那些措施治理。
主要内容
一、为什么将“探放水和防隔水煤柱”列为七条规定之一
二、留足煤柱掌握规定,进一步提升煤矿防治水能力
三、熟悉牢记征兆落实措施,有效遏制煤矿水害事故
一、为什么将“探放水和防隔水煤柱”列为七条规定之一
将“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纳入《七条规定》,可以肯定地说是水害事故教训的总结。
【案例1】2012年4月6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丰兴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事故当班井下共有70人,有58人安全升井,12人死亡。
事故原因是该矿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在掘进过程中掘透采空区积水。
一、为什么将“探放水和防隔水煤柱”列为七条规定之一
【案例2】2003年7月26日21时40分,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木石煤矿井田边界外3208探煤巷发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造成35人死亡,。
事故原因是:木石煤矿违法越界开采煤层防水煤柱。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开采防隔水煤柱,将导致水害事故的发生。接下来,我们从全国、全省水害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方面,看看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和破坏防隔水煤柱导致水害事故发生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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