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主要经济业务事项的账务处理 第十章主要经济业务事项的账务处理 (一)基本要求 1. 掌握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 掌握财产物质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务的发生和使用。 。 、成本、费用的账务处理。 。 (二)考试范围 1.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算。 2.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3. 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 。 、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 、实收资本减少的账务处理。 、成本、费用发生、结转的账务处理。 。 、所得税、利润分配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三)历年分值比重 2008年 68分,2009年: 56分 2010年:29分 2011年:26分 2012年:估计有所增加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 第一节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 (一)现金定义:现金是存放在企业财会部分、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二)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存款。 (二)核算账户: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账户性质:资产类,借方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增加,贷方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实有金额。 库存现金帐户的具体结构 借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 期初余额 x x x 本期增加额 x x x 本期减少额 x x x x x x x x x 本期发生额 x x x 本期发生额 x x x 期末余额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