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 总则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T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4. 、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PM10) 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 ,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防虫设施。(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严禁堆放无关物品。。、冷凝水及送风的卫生要求见表1。表1 冷却水、冷凝水及送风卫生要求系统部位项目要求冷却冷凝冷却水、冷凝水中军团菌(采样量200ml)不得检出空调送风可吸入颗粒物(PM10)££500cfu/m3真菌总数*£500cfu/m3£1000cfu/m3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注:*相对湿度³80%RH的天气全年少于100天的地区取500, 相对湿度³80%RH的天气全年多于100天的地区取1000。 、每六个月清洗一次。(洗)后的清洁程度应达到:每平方米管道表面积尘量£(擦拭法)。。应急预案应包括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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