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司法厅《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二)代写法律文书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3、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四)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1-10万元(含10万元) 4-5%10-50万元(含50万元) 3-4%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1000万元以上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五)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二、计时收费50-1000元/小时。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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