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的基本内容和税务代理的基本范围,理解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的前提、措施和执法程序,掌握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和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法律规定。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规对征税活动所实施的组织、指挥、控制和监督,是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采用的一种管理、征收和检查行为,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征收和检查。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是国家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该法于1992年9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于1995年2月28日和2001年4月28日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了修改。、、,税款征收程序也有所不同。税款一般由纳税人直接向国家金库经收处缴纳。国库经收处将收纳的税款,随同缴款书划转支金库后,税款征收手续即告完成。税收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开具完税凭证。完税凭证系税务机关收取税款时的专用凭证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其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完税凭证的种类包括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及其他完税证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详情见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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