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结构1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概念关于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指由不同种类、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和不同时序的土地利用规划所组成相互交错且相互联系的系统称。另一种观点是,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是指由土地利用规划法规体系、行政体系和运作体系组成的系统。我认为第二种观点更好一些,因为第二种观点更全面,第一个观点并没有把法规体系和行政体系包含进去,而法规和行政却是利用规划工作顺利进行的支撑和保障,所以他规体系和行政体系也应当包含于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之中。2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按行政隶属划分,我国目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全国、省(区)、地(市)、县(市)和乡(镇)五个层次。按规划性质可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三种。按规划期限分为长期、中期和年度土地利用规划。,规划的种类过多,与其他规划的协调性较差我认为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土地利用规划自身的混乱。按行政隶属划分,我国目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全国、省、地、县和乡五个层次,看上去比较完整,层次分明,但过于繁琐,造成重复工作、职能分工不明确等问题,特别是市县两级规划之间的问题更加突出。另一方面是我国规划体系的混乱,我国的主要的规划除了土地利用规划还有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等,规划数量过多,许多规划的内容重复,不同类型的规划难以协调。,而城市规划有《城市规划法》为保障,造成了一些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盲目扩大城市范围,大量占用耕地,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对其约束的问题。、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轻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一是相关部门对公众参与的重视程度不够,甚至有的地方存在领导独断的现象,换一个领导就换一个规划思路。二是公众自身的参与意识不强,大多数公众,特别是普通民众认为规划是政府的事,和自己无关。,轻其它规划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主要进行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其他的土地利用规划则关注较少,当前的规划变成了从上而下分解指标、自下而上汇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其它规划的关系及协调途径我国规划种类繁多,各规划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协调好土地利用规划同各规划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显得至关重要。在所有的规划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指导国民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它规划都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国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国土仅指土地。广义的国土指一个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全部疆域,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国土规划中的国土指的是广义的国土,而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土地指的是狭义的国土,因此,国土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土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国土规划中有土地利用的问题,但土地利用只是国土规划中的一部分。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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