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质安监统编2008施管-17项目经理任命书工程名称:中建·御山和苑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30201701致:株洲中建信和御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根据投标书和施工合同约定,公司决定任命朱以联同志为中建·御山和苑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他将负责领导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对施工项目自开工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施工单位(公章):湖南省湘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表: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证号联系电话1朱以联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电气中建03(02)A01030186277825252邓铁军施工负责人助理工程师设备008103911201000468136374186963曹华宝电气施工员助理工程师机电中建03(06)B01462139741896274唐峥梅资料员资料业务人员湘质安Z-4309080725137623328191、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建设、监督、监理各一份。本表监督注册时提供监督部门。2、管理人员表中应有取样员和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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