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前言本标准按照GB/。本标准代替NY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884—2004。生物有机肥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2004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2004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1978—2010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525—2012有机肥料NY/T798—2004复合微生物肥料NY1109—2006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2843—1997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anicfertilizers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4 菌种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菌株安全性应符合NY1109—2006的规定。 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技术指标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产品剂型包括粉剂和颗粒两种。表1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cfu),亿/g≥(以干基计),%≥,%≤~,个/g≤100蛔虫卵死亡率,%≥95有效期,月≥ 生物有机肥产品中5种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生物有机肥产品5种重金属限量技术要求单位:mg/kg项目限量指标总砷(As)(以干基计)≤15总镉(Cd)(以干基计)≤3总铅(Pb)(以干基计)≤50总铬(Cr)(以干基计)≤150总汞(Hg)(以干基计)≤25 抽样方法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应避免杂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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