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
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方案》的通知
各高校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
根据全国项目办有关通知精神,经省项目办研究决定,今年我省“两项计划”继续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我国西部地区和我省部分欠发达县(市、区)基层从事为期一至三年的志愿服务。
现将《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方案》予以印发,请各高校项目办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今年全省“两项计划”各项招募任务。
附: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方案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浙江省项目办
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
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团浙联〔2004〕10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5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0〕63号)、《关于认真做好赴新疆和兵团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6号)和《关于认真做好西部计划服务西藏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今年的招募部署,经主办单位协商,制订201
3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招募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和兵团以及其他招募省和我省部分欠发达县(市、区)基层从事为期一至三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主题口号
我的中国梦——让青春在西部闪耀。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招募程序
(一)启动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介,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积极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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