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同时规定,假期工资照发。六种情形可在两个子女的基础上再生育一胎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城内定居的,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条例根据我省实际,对再婚家庭的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规定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针对特别情况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独生子女家庭继续享受优待政策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依法生有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继续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政策。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在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就医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延伸阅读: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iang1982071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19-01-22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