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告家长书尊敬的家长同志:你们好!新学期已开始,我校一年一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也将在9月开展。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具有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应届在校学生。二、、优抚家庭子女或孤儿、残疾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来源者;,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经济困难的。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的需提供最近一年治疗费用的清单复印件。认定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认定程序如下:。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德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街道、社区、村委会)审查。由学生将如实填写的《申请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等)部门接受审查,由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等)部门盖章确认,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按照“班级民主评议,年级综合评定,学校认定小组初评”的认定流程进行审核。。学校将初评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应立即予以更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上报市教育资助中心。四、—5日,完善机构,政策宣讲。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认定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评议认定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认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范围内公示;各年级成立以年级组长为组长,班主任和部分科任教师为成员的年级评议认定小组。—19日,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摸底和评议推荐,年级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班级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成员组成、职业、收入情况、贫困证明、受助经历、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动态管理,并进行班级评议
教育资助告家长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