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缴税还是浇水,你们看着
办)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
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速算扣除法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数(元)
1 不超过 500 元的 5 0
2 超过 500 元至 2000 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 2000 元至 5000 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 5000 元至 20000 元的部分 20 375
超过 20000 元至 40000 元的部
5 25 1375
分
超过 40000 元至 60000 元的部
6 30 3375
分
超过 60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
7 35 6375
分
超过 80000 元至 100000 元的部
8 40 10375
分
9 超过 100000 元的部分 45 15375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 2000 元/月(来源于境外的
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
3200 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5%至 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 9000 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
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 1000 元,费用扣除额为 2000 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
=9000-1000-2000=6400 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 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
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
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
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
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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