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修正案以及民诉难点专题解读
第一部分总则部分
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概念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体现
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3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监督原则
范围
所有民事诉讼活动
方式
抗诉和检察建议
关于管辖
协议管辖
适用范围
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协议方式
书面协议
协议范围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
例外
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公司诉讼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应诉管辖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管辖权转移
上管下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下管上
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
当事人
公益诉讼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
主体
因不能归结于本人的原因没能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有误,侵犯其权利的的第三人;
时间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损之日期6个月内;
管辖
做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
处理
诉讼请求成立: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诉讼请求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
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团体推荐的人;
证据
种类
当事人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及时举证义务
原则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期限
法院根据当事人主张及审理案件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和期限,确有困难,可以申请法院延长;
后果
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证据收据
法院受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证人出庭
证人资格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出庭
经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但下列情形,经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
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
其他正当理由;
费用补助
证人出庭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有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申请该证人出庭的,当事人垫付;
法院通知证人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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