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常见事故及处理 1事故处理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消除事故根源,迅速恢复机组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负荷的需要。在设备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时,应停炉处理。 ,班长应在厂调度的直接领导下,领导全班人员迅速果断地按照现场规程的规定处理事故。调度的命令,除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外,均应坚决执行。 ,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判断,头脑清醒,沉着冷静,主动采取对策,迅速处理。事故处理后运行人员应如实地把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以及采取的措施,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在班后会议上进行分析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2锅炉水位事故 ,汽包就地水位计及低地水位表高于正常水位。 。 。 ,主蒸汽管道法兰处有汽水冒出,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对水位监视不严,误判断致使操作错误。 、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或失灵,使运行人员误判断。 ,发现后处理不及时。 。 。 。 +50mm时,应将给水自动调节改为手动操作,关小给水门,减少给水流量。 +100mm时,应开启事故放水门,进行放水。 ,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应及时关小减温水门;汽温若急剧下降到480℃时,开启过热器及主汽门前疏水,并通知厂调度。 ,应检查给水系统阀门是否有故障,事故放水门是否打开,必要时应包就地水位计和各低地水位计指示的正确性,,当水位降至+50mm时,停止放水,向厂调度汇报恢复锅炉运行。 ,水位仍然上升至超过上部可见部分时,应立即停炉,关闭给水门,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并开启过滤器及主汽门前疏水,加强放水,故障消除后,尽快恢复锅炉机组运行。 ,如水位已明显下降,蒸汽温度又明显降低时,可维持锅炉继续运行,尽快使水位恢复正常。 ,引、送风机可继续运行,迅速查明原因,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向厂调度请示,重新点火(五分钟内不能达到点火条件,必须停引、送风机处理,待水位恢复正常后,重新点火)。 ,则应暂缓增加负荷。 ,则应与调度联系,尽快将水压恢复正常。 ,应停引、送风机运行,向厂调度汇报。 3锅炉缺水 ,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水位指示负值不正常增大。 ,汽温升高。 (炉管爆破则相反) ,发现处理不及时。 、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造成误判断而操作错误。 、给水泵发生故障或锅炉负荷增加,调整不当,发生抢水使给水压力降低。 。 、省煤器爆管或泄漏。 ,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 。 。 ,而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50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如对其有怀疑时,应与汽包就地水位计对照,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循环流化床锅炉常见事故处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