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社会养老论文社会养老保险论文:“纯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困境及对策研究摘要: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户籍人口的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明显的阶层分化,逐渐形成了纯农民、农民工、经营性农民、失地农民、乡村管理者、农民知识分子等群体。着重分析了纯农民的养老现状、进而提出适合纯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思路。关键词:纯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困境;对策研究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户籍人口的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明显的阶层分化,逐渐形成了纯农民、农民工、经营性农民、失地农民、乡村管理者、农民知识分子等群体。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两年来河南省先后启动两批新农保试点,目前共有43个县(市、区)进入国家试点。截止2010年底,,由“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的梦想正逐渐成为现实。但在“新农保”推行过程中,占农村户籍人口大多数的纯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现状依然堪忧。 1界定纯农民的概念何谓农民?目前,可以户籍论,也可以所从事的职业论。前者是指居住在农村,有农业户口,是一种身份标志;后者是从事传统种植业养殖业等职业的劳动者,是一种职业标志。我们认为,纯农民应该是职业与身份的统一体,即纯农民是指生活在农村,纯粹以农作物种植,家禽养殖为主要经济活动及收入来源的农民及其家属成员,他们是真正的农民。到2009年底,河南省这一群体的人数达2754万人,%左右。 2纯农民面临的养老困境 ,我国纯农民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但其家庭养老功能已经明显弱化。由于城镇化的加快,农村外出打工人员数量逐年增加,造成家庭空巢化,许多农村老年人无法获得家庭的养老支持。长期在外打工子女,在生活、情感上与父母的联系没有以往的联合大家庭模式下那样紧密,表现出对父母和长辈的漠然。再加上传统文化的传承出现了断层、市场经济的冲击以及教育、法律的缺位等原因,孝道日渐失去其在调整家庭成员关系特别是代际关系上的约束力,孝道观念逐渐缺失甚至消解。各种忽视老人权益、欺老、虐老的事件时有发生,纯农民养老问题日益彰显出来。 。但农民参保状况并不理想。一方面,养老保险覆盖面仍较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农民的未来养老能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但现阶段保障的覆盖面只占全体农民的10%,绝大部分没有被覆盖,有待进一步推行。另一方面,纯农民因为参保能力限制,参保人数也不理想。即使在试点地区,参保的农民多是有收入保障的农村户籍人口,而最需要养老保险的低收入和贫困农民却因为种种因素,比如,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的了解程度、对当地政府的信任度及其年龄、文化程度等,影响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加上《指导意见》规定,实施“新农保”时已年满60岁的老年人不缴费就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必须参加“新农保”,这对于那些由于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子女没有能力参保、或者子女与父母关系出现裂痕的老年人来说,“新农保”的“捆绑政策”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加剧了他们同家庭经济状况较好老年人之间的差距。使得该制度既无法体现社会保障性质,更无法体现济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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