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实践与探索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适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建90周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20周年。我们上海潘陈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是依照1994年实施的《注册会计师法》、由财政部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回顾我所成立以来的13年历程,不禁感慨万千。这段难忘的历史,可说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改革和发展的一个缩影。一、涉足改革的初衷 13年前,我们两个是一家具有执行上市业务资格的国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副主任会计师,虽有较大的年龄差异,但文化理念相近。1993年末新中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法》公布后,财政主管部门要求上海等省市试办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经郑重思考,我们决定投身改革,申办试点。我们的初衷在于: 。此前,我们都有过较长时间的财会工作经历,并先后进入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对注册会计师事业有着一定的理解和热爱,认识到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恢复、发展关系到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和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1980年会计师事务所复办初期,鉴于当时的社会条件,要有一个挂靠单位,来解决行政管理、人员编制、干部委派等事宜,其单位性质大多为国有事业单位。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业务的开展,挂靠单位发展到企业主管部门及政府机关等,在业务竞争中出现了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和多头管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所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的挂靠单位视其挂靠的会计师事务所为预算外“小金库”、“人员安置部门”,致使行业已无法正常履行独立、公正、客观的社会职能。 。注册会计师是一项崇高的职业,肩负着社会职责,必须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业。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我们应当追求正义、公正并尊重专业,应当积极投入到行业改革中去。虽有一定的风险,会失去一些东西,但只要有决心、有信心,目标明确、方向对头,我们就能实现人生价值。二、实践的艰辛 。尽管当时有会计师发起成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允许,有财政主管部门要求试点的支持鼓励,有志同道合同伴的决心,但立业的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当时原单位有的领导担心人员及业务流失而设置了种种障碍,同行中也有人担心波及自身而做出相应限制,甚至有的舆论视此为“叛道离经”,这一切致使申办过程非常艰难。幸亏当时的市财政局主管领导非常重视,大力支持,耗时半年有余,竭力办齐各项申请手续,又经市注协领导鼎力相助,终于克服重重困难,于1995年2月经财政部批准,成立了新中国第一家以合伙人姓氏命名的、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合伙发起设立的“上海潘陈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改革开放中首批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对于创业的艰苦,我们至今仍记忆犹新。我们几个合伙人当时的经济条件都不宽裕,经千方百计凑齐了出资额,购置了一台打印机和一台复印机,在里弄居民楼中租用了20余平方米的两间房作为办公室,办公家具也是租来的。我们怀着极大的喜悦和对未来的憧憬,没有任何庆典仪式,开始了对事业的追寻。成立才几个月,就遭遇一场火灾,烧毁了办公室大部分装修和物品,但也丝毫未影响我们的信心和决心。大家一边坚持执业,一边修复场地,克服重重困难,鼓起勇气,继续努力。 。会计师事务所的创业,除了申办审批,办公条件外,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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