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具的收藏和研究领域,无论学术界、市场还是行业本身,一直都存在对木料的辨析及市场价格定位等问题上的分歧。其中围绕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之间的争论更是层出不
穷,引起众多学者、收藏家、企业家以及古典家具爱好者的关注。那么,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究竟有怎样的差别?在传统家具声名最盛的明清时期,家具中黄花梨用材的构成
情况又是怎样?在当前的行情之下,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一“海越之争”呢? 就这些问题,笔者在此试着结合自身的从业经验,并查阅相关文献来作一些分析。一、黄花梨俗
称的演变围绕古典家具传统名贵用材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的争论(简称“海越之争”),可以说是由来已久。究其缘由,首先在于名称上的一些分歧。中国古代对于植物的分
类并没有依据严谨的科学分类方法,众多史籍记载的“黄花梨”既有产地的不同,也在不同的史籍与历史时期有“花梨、花榈、黄花梨……”等名称的变化,但并没有标明对应准确的
树种,可以说只是笼统的泛称而已。黄花梨起初似乎最早见于医书的记载,如唐代药学家陈藏器的《本草拾遗·木部卷第四》载:“榈木,出安南及南海,用作床几,似紫檀而色
赤,为枕令人头痛,为热故也。”到了明代,著名药学家李时珍援引了陈藏器的这条记载,并在其《本草纲目·卷三十五》增加了一条对“榈木”的集解:“木性坚,紫红色。亦有
花纹者,谓之花榈木,可作器皿、扇骨诸物。俗作花梨。误矣。”从《本草纲目》的记载来看,与“榈木”相比,在李时珍生活的晚明社会,“花梨”或“花梨木”作为黄花梨的
名称应该使用得更为普遍,大多用来称呼家具、文玩所用黄花梨木料,如刊行于明天启年间的《博物要览》以及成书于崇祯年间的《长物志》,在涉及黄花梨的地方均写成“花梨”或
“花梨木”。即便是可以确认是今天所称的海南黄花梨,编于万历年间的《琼州府志》也只标写为“花梨”(见《琼州府志·卷三·土产上》)。而回转至明初永乐至宣德年间,
海黄与越黄之争应如何看待(精选)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