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助力京津冀一体化【摘要】京津冀一体化是我国本阶段重大发展战略。政策性金融机构由国家设立的,宗旨是服务国家战略,不以盈利为目的,应该在京津冀一体化中发挥重大作用。政策性金融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应该紧密与有关地市和部门合作、探索多任务同时推进、优化内部组织架构等方面加强探索。三地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应努力推进优化金融生态、创新监管协调等。下载论文网【关键词】政策性金融京津冀一体化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重大国家战略,有助于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提升环渤海地区发展动力、增强北方地区发展基础。作为落实国家战略金融主力军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理应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宏大篇章中持续贡献自身力量。一、金融支持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主要方面(一)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北京首都核心功能体现为“四个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非首都核心功能的疏解需要按照“几个一批”的思路,对核心区及中心城区的一些相对低端、低效益、低附加值、低辐射的经济部门和一些非市场因素决定的公共部门进行有序搬离,具体包(三)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夯实绿色发展基础生态环境是发展基础,绿色低碳是发展方向,京津冀要成为全国绿色发展的标杆。京津冀要围绕消化剩余产能、优化能源构成、升级产业结构、实施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几大方面发力,并迅速推动三地环境治理联防联控,推动标准、规划、监测、应急、惩处的统一联动。由此可见,金融支持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体现四个特色:金额大,项目普遍具备一定规模;期限长,实现一体化非一日之功,而是中期发展战略;维度多,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公益性强,大部分项目的商业性和盈利性较弱。这四个特色决定了政策性金融要深度参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二、政策性金融的意涵和特点中国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构建开始于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2001年,又成立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三行一保”的政策性金融格局。 2015年国务院关于三家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的批复明确了它们的改革目标:国家开发银行――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进出口银行――定位明确、业务清晰、功能突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农业发展银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一)什么是政策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国政府当局许可和国家信用支持下,以金融资源配置的整体优化为主要目标,以国家战略和公益性事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由政府提供政策支付,以优惠的存贷利率、保险(担保)的可得性和有偿性为条件,由专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进行规范的特殊金融制度安排。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最显著的差别在于前者主要目标的公共性。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最初目标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工程的实施,破解资金制约,辅助国家对投资、进出口等宏观变量的调控能力。(二)政策性金融的特点 ,以国家信用为背书。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由财政拨款或者由其他政府部门出资成立,由政府保持绝对控股。政府通过财税、金融、担保等手段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增信,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融资成本,以更好支持国家战略。 。市场失灵的存在导致商业性金融难以进入公益性强、盈利性弱的业务领域,而支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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