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情况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总数(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成员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业务范围□申请人声明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项目序号出资成员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1货币2货币3货币4货币5货币6货币7891011121314151617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项目序号成员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成员类型1身份证:2身份证:3身份证:4身份证:5身份证:6身份证: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承诺书来宾市兴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郑重承诺:(本单位)已收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指导告知书》,并阅知《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将及时到有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积极履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义务。签名: 年 月 日 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2、□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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