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本规划旨在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城镇发展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促进曲江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二、规划编制原则1、依法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2、统筹兼顾统筹考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安排土地资源的利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3、上下结合曲江区区、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在确定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土地利用布局与用途分区过程中,注重上下级规划协调衔接,确保规划目标的落实。4、充分协调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做好协调。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5、公众参与采取多种可行方式,广泛吸纳基层政府、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三、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5、《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6、《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7、《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10、《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11、《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报批稿);12、《广东省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3、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四、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是曲江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马坝镇、大塘镇、枫湾镇、小坑镇、沙溪镇、乌石镇、樟市镇、白土镇和罗坑镇,。五、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2009年全区土地总面积16207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4778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9463公顷,%;其他土地面积4830公顷,%,%。土地利用结构详见表2-1。表2-1 2009年土地利用结构表 单位:公顷、%——注:1、表中数据来源于2010年3月11日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并已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及《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进行基数转换,下同;2、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均含可调整地类面积,其中可调整林地面积为1029公顷,可调整园地面积为168公顷,可调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05公顷。 二、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