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人民检察院
基层党组织活动自查自评报告
县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组织人员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并针对摸底情况进行自我评定。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领导班子情况
2011年以来,我院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始终坚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指示精神,坚决服从县委领导,善于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军作为党组织的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并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认真分析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实际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使党组织建设工作能够有的放矢,真正发挥出党组织在检察工作中应有的作用。徐军检察长在工作中能够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始终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重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率先垂范的做人准则,从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能够坚持和维护党组织的团结,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民主作风和大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以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在他的带领下,我院领导班子形成了团结意识增强、凝聚力提升、战斗力大涨的良好氛围,在县委对我院领导班子的多次考核中,均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及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党员队伍情况
我院现在有在编干警36人,均为共产党员。几年来,我们秉承“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才能做好检察工作”的工作原则,实施有计划、有步骤的党员队伍整体培训、全员提高的建设思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自身查摆、互帮互助、讲党课、主题调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全体党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进行全方位的提升,使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先后涌现出孔庆春、张静超、刘艾青、曾鑫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干警向典型看齐、向典型学习,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大家争先创优,共同进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各种主题学习活动,用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展览等方式,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每名党员都要落实帮助任务,采取
“一帮一、一对红”的方式,提高党员和群众的联系,共同进步。并注意在年轻干警中培养优秀积极分子,在思想上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早日迈进党的大门。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4名。每年的党费缴纳由专人负责,按期收取,及时上缴。
(三)工作机制情况
为了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每一名党员的考评工作,我院结合检察工作绩效考核,对党建工作制定出实施计划、完成时限,把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每年年初,检察长要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要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科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在抓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