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胶带管理组负责井下胶带的入库、存储、发放和回收工作,并检查胶带的使用情况,
胶带管理组成员必须及时汇报胶带使用信息,切实履行井下胶带监督管理工作,信息汇报不及时,不按规定召开胶带管理例会的考核有关责任人。
新胶带入库前应检查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它相关证件,证件不全的严禁入库。
入库后的胶带应编号,登记造册。并向公司输送带检验中心提交检测样品。每批次提交一份。检测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入库的胶带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晰。保存好相关的证件及资料。
使用单位凭手续申请发放。发放时详细登记胶带编号、使用单位、使用地点等信息。签字手续不齐全严禁发放。
跟踪检查胶带的安装、使用和回收情况。对不按章安装、使用和回收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规定处以罚款。
新胶带到货后,能够入库的应及时入库。库外露天存放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存放期间必须用废旧胶带遮盖,并及时装车下井投入使用。
皮带科使用后的旧胶带由皮带科新老井早班负责集中存放,不得长时间占用地面轨道。更换后剩余的新胶带必须回收入库备用。
掘进队使用后的旧胶带由使用单位交至皮带库,采煤队使用后的旧胶带交至皮带大院。为便于存放,所交胶带必须提前卷好。皮带库人员根据胶带长度、宽度和胶面质量确定胶带的
复用价值,分别存放。
具有复用价值的胶带应及时回收入库,库存空间不足需存放在皮带大院的胶带要集中摆放,并用废胶带遮盖。
废胶带集中存放一定数量后,皮带科提出申请由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统一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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