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地区教科书管理制度卢立涛教科书是一种文化产品,是由不同权力的各种团体间的权力关系妥协的结果,而且是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过程,因此也是政治的产品、经济的产品。教科书制度的争论是学校知识和整体社会中的权力关系的争论。因此教科书政策是一种文化政策,也是政治的、经济的政策欧用生(1996):《迈向师资培育的新纪元》,台湾康和出版社。。由于澳门学校教育体系多元化的历史与现状,澳门教科书制度的最大特色是分权。根据学校具有行政及教学自主的法律规定,澳门的官立及私立学校均拥有教科书选用自由,但官立学校需要依据教育暨青年局发出的学校课本指引文件来选择教材具体事项参见附录一。。一、澳门教科书制度的概况基于澳门独特、复杂的历史和社会背景,前葡澳政府一直采取“葡语官办,放任私校”的政策,在这种政策影响下,澳门教育体系表现出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民间自力更生、多样化和多元体系共存,既有少数的官办葡文学校和中葡学校,也有占绝大多数的由宗教团体、社会服务组织等主办的私立学校。由于办学主体的价值多元取向和缺乏统一的学校制度和统一的课程,使得澳门地区的教科书历来是“自由制”,并不存在统一的教科书管理制度,政府不干涉学校对课本的选用,各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政治、教育倾向性和背景选择购买或自编任何教科书;再加上由于学生人数少,出版商不愿为澳门学生专门出版教科书,结果是许多学校只得依赖进口教科书,这些教科书主要来自葡萄牙、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长期对进口教科书的依赖,造成部分教学内容与本地实际相脱节,既不利于形成本土意识,也增加了教师的负担和影响教学效果。20世纪90年代以后,澳门特别行政区主管教育的“教育暨青年局”进行了一系列有关课程与教科书建设的改革与开发,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从总体上来说由于多元化的学校课程体系和难以形成教科书出版的规模经济,在教科书的编写出版方面,澳门仍旧缺乏本地编写出版的教材,大部分学校仍旧依赖进口教科书,也有一些教师主动编写自己的教材以供学校选用;在教科书选用方面,政府部门基本上不介入教科书事务,教科书完全由学校和教师任选;在教科书供应方面主要实行“购买制”,非教青局组织邀请编写的教材,由家长向书局购买或由学校代购买。见表一:表一:澳门现行教科书制度一览表编写审定出版/发行选用/采购/,,,由家长向书局购买或由学校代购买,、澳门地区教科书制度的法律脉络参见《澳门教育制度》(第11/91/M号法令)澳门地区在教育制度法律层面,并没有明文规定学校的教科书选用程序和准则。但是在包括“教育的基本原则”、“其它物质资源”、“教学自主”及“教育机构的管理”等多项条文中,却间接地规定了教科书选用的权限属于学校,而非教育行政部门,兹分别说明如下:“教育的基本原则”澳门所有居民,不论种族、宗教与政治信仰或意识形态,均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行政当局发展适当途径使入学及学业成功方面有实际均等机会。在接受教育与实施教育方面,确保尊重教与学的自由,尤其遵守以下的原则:a) 行政当局不得以任何哲学、美学、政治、意识形态或宗教的方针计划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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