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国法制史考点总结法制史上的第一次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有期徒刑——西周“圜土之制”中国劳役制度的开端——西周“嘉石之制”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春秋时期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鼎”御史大夫的发端——秦朝(主管臣下的奏章和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国家的监察工作)中国立法史上第一次将刑名和法例律和为一篇称为名例律——《北齐律》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战国时期魏国《法经》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式”这种法律形式——秦国《封诊式;》首次将“八议制度”列入法典——魏明帝《魏律》最早设立大理寺——北齐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制罪”——《晋律》开始将死刑权收归中央形成死刑复奏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魏明帝时期中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行政法典——唐玄宗时期《唐六典》中国古代最完备、对后世封建法典影响最大——《唐律疏议》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夏:行天讨、天罚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秦朝:法治、重刑汉朝:汉初与民休息、宽省刑罚汉武帝之后:礼法并用、德主刑辅唐朝:德本刑用,立法要求宽简、稳定、划一的思想,严格守法与执法的思想宋朝:强化中央集权,严厉打击“盗贼”刑罚适用原则的演变西周:①老幼犯罪减免刑罚②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③罪疑从轻、罪疑从赦④宽严适中秦朝:①确定刑事责任能力以身高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成年以及是否应处以刑罚②以有无犯罪意识作为构成犯罪的要素③按照犯罪客观后果量刑④共同犯罪加重处罚⑤累犯加重处罚⑥诬告反坐、教唆犯加重及连坐等制度汉朝:①上请原则②恤刑原则③亲亲得相首匿唐朝:①区分公私罪原则——公罪从轻,私罪从重②共同犯罪处罚原则——首犯从重、从犯从轻③合并论罪原则④自首原则⑤老幼废疾减刑原则⑥累犯加重原则⑦类推原则⑧化外人处罚原则主要刑罚的变化夏代:奴隶制五刑——墨刑、劓刑……西周:圜土之制、嘉石之制、赎刑、流刑秦朝:六大类30余种:①死刑②身体刑③徒刑④流刑⑤财产刑⑥身份刑三国两晋南北朝:①死刑②流刑③鞭刑与杖刑④废除宫刑隋朝:五刑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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