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泵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油化集团和所属炼化、催化剂、润滑油等生产企业的机泵管理,其他企业参照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机泵是指除列入大型机组管理范围外的转动设备,包括泵、压缩机、风机、汽轮机、膨胀机、干燥分离过滤机、产品成型包装及输送机械、变速器、搅拌机、特殊阀门等。第四条加强机泵管理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根据机泵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按主要机泵和一般机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标准由企业自定。明确机泵分级后的管理杈限,落实管理职责。第六条企业应对机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第七条企业应建立机泵档案和台帐,做到"一台一档"。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油化集团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对企业机泵实施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机泵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机泵技术和管理水平。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泵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机泵管理工作。第十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机泵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油化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规程、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本企业机泵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机泵设计选型导则,对机泵的结构、材料、易损件等进行明确规定,以规范技术协议的要求。负责机泵的设计审查、选型及技术协议的签订,参与机泵监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负责机泵的运行状况技术分析,组织开展机泵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对运行状况较差机泵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组织建立机泵档案、报表,做好机泵管理工作总结,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新建和更新改造项目新增机泵要求在设备投运后三个月内完成建档工作。设备检修后应在一个月内将检修资料存入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位号、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制造厂、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附属设备明细表等;、主要配件目录;、试车验收资料;,润滑相关资料;、检测和配件更换记录,主要机泵检修技术方案;、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记录;。组织编制主要机泵检修计划,审查主要机泵检修施工技术方案,并负责主要机泵检修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质量评定工作。审核机泵更新、改造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泵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备品配件计划,负责机泵备件的质量跟踪和分析工作。做好进口设备备品配件国产化工作。负责机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机泵事故调查分析并参与事故处理。参加操作规程审查。第十一条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参与机泵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工作。参与机泵机械运转试验和验收,组织机泵联动试车及性能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和审核机泵的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负责机泵的运行管理,确保机泵在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运行。组织或参与机泵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二条釆购部门职责:参与机泵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工作。负责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建立对机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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