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案审判结果:胡斌为啥判三年?
区妇联:徐佳木子、刘晶晶
200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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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
谭卓,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为家中的独子。2002年,谭卓以优异成绩考取浙江大学通信工程专业。2006年,谭卓毕业后就职于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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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
胡斌,20岁,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大二学生,并曾获得首届杭州卡丁车大赛冠军。
通过媒体调查以及网民的人肉搜索,民众发现肇事者系杭州本地富商之子,且有数次超速违例的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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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7日晚八时许,谭卓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被胡斌所驾驶的改装三菱跑车撞飞,后经120抢救无效。有目击者声称,谭卓被撞出大约5米高后再重重摔在20米以外的地方,可能当场死亡。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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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杭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及“当时车速在70码(注:实际应为‘公里/小时’),由此引发舆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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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及浙江大学学生自发走上街头为谭卓举行追思会。 5月10日,杭州警方承诺将秉公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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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杭州警方承认肇事者存在违法超速行为。杭州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发表声明对此事表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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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杭州市公安局向媒体发布交通肇事案鉴定报告,,且肇事车辆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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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杭州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并认定本次事故由胡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杭州警方也就早前的70码说法向公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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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晚,杭州警方宣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同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害者谭卓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谭卓父母获赔1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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