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店镇中心学校处室耗材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办公设备及耗材的管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环境污染,达到少用钱、多办事、办好事的效应,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处室耗材管理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主要指用于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电子白板,打印机、一体化复印机、空调、收录机等各种电子设备。以及用于办公使用的复印纸、硒鼓、油墨、碳粉、办公用品、能源等耗材。二、耗材采购1、耗材的采购工作,由学校集中采购,根据各办公室申请的实际耗材数量,学校统一采购。每学期进行一次。2、所有耗材的采购,必须由处室书写购物申请,经分管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后方可购置。3、集中采购时,要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比质量、比性价比的原则。三、耗材使用1、办公用品由各处室统一计划和分发。2、教学设备耗材,由教务处按照规定或合同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台账必须要注明所有耗材的用途及数量。3、教学器材(电教器材及实验器材)的购置和管理由教学线根据教学需要按照计划、审批、管理的程序,同区电教站密切联系,应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的领用,分发登记和管理工作。四、耗材的管理1、各处室电脑、打印机由各处室主任统一管理,必须用于办公用途,不得私用、玩游戏等,或非学校教职工使用。打印机仅限工作用途使用,不得打印个人资料。2、学校各坐班室电脑由分管教学的校长统一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电脑使用者保护制度。电脑仅限于工作用途使用,坐班时间不得用于私人娱乐、游戏等,任何时间不得非本机管理、使用人员使用。3、教务处一体化油印机、复印机由专人(打印管理员)负责使用及管理。打印、复印资料仅限工作用途使用,不得打印、复印个人资料。各教师因工作需要油印、复印时,需预先将需要油印、打印的材料交教导处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拿到打印管理员处打印或复印,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打印机、油印机、复印机。打印管理员在打印、复印、油印完毕后必须做好登记记录(包括用途、数量、规格等),由申请人签字,手续才算完成。如时间紧急,需油印或复印,而教导处主任或打印员又不在学校的,可经分管教学的校长审核同意后,安排人员进行油印、复印。每位教师打印前先设置好页面,排好版,查看打印预览,认真审核内容,尽量一次性打印完毕,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需复印或油印的资料,教务处审核签字后,只需将原稿交到复印管理员处,注明复印、油印份数、需要领取的时间、使用纸张规格及注明单面或双面等,由打印管理员操作复印、油印,管理员复印、油印登记完成后,复印者按规定时间自行到复印室拿取并签字。4、各办公室所使用的完全不需保存的废旧文件资料,每周五下午统一整理交到打印管理员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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