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讲解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讲解企业年金征收个税政策讲解其他税目一、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基础知识我国个人所得税特点:第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项)税制。纳税义务人兼有11个项目中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这里的“项”是指属于11个项目中的某一个项目。征税项目具体内容劳动所得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劳务报酬所得包括个人兼职所得稿酬所得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的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资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将自己的作品原件、复印件拍卖利息、股息、红利国债利息、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免税财产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暂不征税;财产租赁所得其他所得偶然所得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取得的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其他所得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等11个税目改革方向:由分类课征改为综合课征国外的方式是采用收入汇总的方法综合课征。理论上讲,综合课征的方法能够反映个人的纳税能力,而分类课征的方法却产生多处收入,多次扣除的方法,在纳税公平上出现问题。早在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便确定了个人所得税制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方向。2006年,这个改革方向还被写入了“十一五”规划。但令人遗憾的是,该项改革一直没有出现重大进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目标第二:确定收入的主体是个人。不能混淆本人与他人,不能将他人的收入当作了个人的应税收入。比如:独生子女补助、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等就属于个人的家属或子女的,不属于个人的,就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在《2010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中提及,“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2010年“两会”期间又有代表提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便是综合征税的一种形式。据了解,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均采用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制的形式,按照不同家庭的经济状况和人口数量来确定征税的标准。以二个收入总额等同的家庭为例,甲家庭夫妻俩月收入分别是7000元、8000元,乙月收入15000元但只有一人工作。二个家庭收入相等,但在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下,二个家庭的应税所得额分别为:8000元和11500元,分别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除3500元外,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第三、税率设计上: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存在工资薪金的税率设计上我国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的方法,税率档次太多,计算比较复杂,税率档次太多,边际税率过大,可以适当减少税率的档次,减少边际税率,对于高收入者设计较高的税率和适应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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