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理论与实践之实践部分)第一章信息、新闻、新闻报道第一节信息第二节新闻第三节新闻与信息的关系第四节新闻与宣传第一节信息我们知道,传播本质上是信息的流动,因此,信息就是构成传播的基本材料。信息是普遍存在的,无时无刻不在流动,然而,信息又是无形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须借助各种形态的符号和媒介才能被人们认识和承载。信息是与物质、能量并列构成人类自下而上环境的三大基本因素之一。它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也不是意识,它是事物存在或表达的形式。或者称为事物在运动变化过程中所呈现现象的表征和描述。这是一切物质的普遍的属性。这是因为:第一,任何物质都可以成为信息源。无论是无机界还是有机界,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可以成为信息源。第二,任何物质都可以产生信息。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不断运动变化的,运动着的物质必然会产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物质的运动,相互作用的内容与结果除了物质和能量外,其中还包含了信息的产生。第三,任何物质的运动过程都离不开信息的运动过程。运动是任何事物的根本属性。事物在运动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信息的获取,传递,变换与存贮过程。由此可见,只要有物质就有信息。但这不是说信息就等于物质,或这是物质的。信息的特征有:(1)客观性;(2)共享性;(3)转化性;(4)无限性;(5)传递性;(6)变量性;(7)存储性;(8)再生性;(9)压缩性;(10)利用性。第二节新闻新闻是信息的一种,但又不等于信息。对于新闻的定义,至今尚无公认的说法。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一)兴趣说,反常说;(二)主观意志说;(三)手段说;(四)事实说;(五)传播说;(六)报道说。下面说说后三种。事实说的代表人物是我国的宣传界前辈胡乔木同志。他说:“新闻是一种新的事实。”新闻与事实的关系是,事实是新闻产生的本源,先有事实后有新闻,但两者并非一回事,事实在变化运动的过程中会产生新闻,但事实与新闻是两码事。对事实变化运动的现象或过程的表述才能构成新闻。传播说的代表人物是已故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王中教授。他在1978年的《辞海》中说:“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播。”这种说法是针对“报道说”而言的,此前认为,只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事实才能是新闻。这里扩而广之,指除了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事实外,还包括其他途径比如口头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的新闻。虽然这些传播方式较之大众传播范围较少,但仍能传播新闻。这里仍把新闻事实与其来源混为一谭,是无法被人理解的。最近几年在新闻界影响最广的“报道说”。我国宣传界的前辈、前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同志在1945年的《解放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其中有一句“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对我国新闻界的影响最大,目前新闻传播界和新闻学界仍持这种说法。新闻是报道的观点目前受到信息论者极大挑战,认为新闻并不等于报道,新闻和报道不是一回事。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新闻的本体不是报道“报道”这个词有两种指说,一种指说某种实物,即大众传播媒介上的报道文章,也就是新闻作品。新闻作品是新闻的载体,是新闻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新闻本身。新闻作品中含有新闻内容,也含有非新闻内容,如文艺副刊等;二是指说传播过程,用报道说解释新闻,无法说明新闻的本质是什么,如果说新闻的本质是报道难以被人接受。二、报道是新闻存在的方式之一不论是静态的报道文章或者是动态的报道其中都有新闻在流动。新闻流动的方式除了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报道之外,还可以有其他形式,比如口头传播等。因而,新闻有仅存在于报道之中,还存在于人际往和团体交流过程之中。新闻存在于一切传播活动中。三、报道是一种具有很强主体倾向的社会行为新闻也是人类认识活动的产物,但它是对客观存在的新闻事实准确的反映,排斥过多的主观色彩和倾向。人们可以在报道或传播新闻的过程中加主个人的主观认识,个人的偏见,评述性内容和感情色彩,这些都不是新闻,而是新闻的衍生物。新闻应当是客观、公正的事实的信息。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面世的信息论在80年代传入我国,对我国的新闻学研究产生很大影响。一些著名学府的新闻学者开始用信息学的眼光关注新闻的定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宁树藩教授首先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他认为:“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新闻是一种信息,是传达最新变动状态的信息。”原杭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张允若教授也在《关于新闻定义的思考》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新闻的定义可以概括为:公开传播的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信息。”他们认为,新闻既不是报道,也不是事实本身,也不是传播,它实在是一种信息。报道和传播是新闻流动的手段和形式,事实是新闻产生的本源,是新闻赖以存在的基础。事实的产生或变动可以带来新闻,也可以产生非新闻的东西。事实是本源,而新闻是其衍生物。没有事物的产生和变动就不会有信息的产生,而那些具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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