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顺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的发展大趋势,以千方百计减少农民这个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为抓手,着力于落实胡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扩大分子,缩小分母”的指示,在助推城市化、工业化,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加大创新实践。其主要的创新思路为:(1)实践路径。要把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放在市县两级中心城市沿城郊向外逐步有序扩张上,即把开发建设的重心放在城郊地区,在城市整体发展规划指导和配套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上,向现代化城市快速推进。这主要是基于对中国“三农”问题本质的认识,即“三农”问题的根源和本质是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农民与城市居民发展比例失衡的矛盾。因此,从这三对矛盾结合部的载体城郊地区入手,是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首先,在国家政策层面加快建立规划先行、政策配套、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机制。这主要是要以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制定通过股份置换土地吸纳农村人进住城郊区创业的优惠政策,确立城郊区农村全体公民通过股份公司制管理运作模式组建而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发自有土地中的主体地位和企业法人地位,出台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家投身城郊区开发的优惠政策,建立城乡互动机制,以此为出发点,建立上述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其次,充分运用土地入股的股份公司制这一市场化运作方式,立足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大趋势,凭借城市发展带给城郊的区位优势和土地增值效应,凭借我国城市化发展滞后带来的农民强烈要求进城谋生的市场需求拉动,凭借城郊土地因村集体所有,劳动力廉价等低成本开发优势,通过引入城郊村集体企业这一开发主体,发挥群众中蕴藏的巨大创造活力,发挥城市所具有的像磁场一样聚集生产要素,扩大生产规模,酝酿创新冲动,创造新的就业和社会需求的“发展极”作用。用村镇集体所有的股份公司制企业在城市发展规划制约下的经营城市战略,代替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城市”战略,使政府真正退出市场,回归其监督和管理的本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股份公司制聚集资本和合理解决利益分配市场化运作的制度优势,通过城乡互动,尽快扭转我国城市化发展滞后和大量剩余劳动力长期滞留农村的被动局面,优化经济结构,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及与此相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2)操作方法和运作制度。就是用土地入股的股份公司制这一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并最能体现市场运作效率的市场经济运作制度来变革城乡二元结构。具体地讲就是:把现有农村建制的行政村作为实施股份公司制的基本经济单元,把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企业启动运作的主要原始资本积累,通过国家贴息贷款、土地征用补偿、集资入股、招商引资、招投标等市场运作方式聚集发展资金。借鉴华西村实施集体所有股份公司制的管理运作经验,把村集体组建成一个代表全体村民利益的企业法人,而且是一个控股的企业法人。同时在企业内部发挥我国现行农村管理体制的社会主义优势,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特色的新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而村民与村集体的利益分配就体现在村民按承包的土地入股或自有资金入股,并按股份在公司制的企业营利中分红上。这就较好地解决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问题,也理顺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关系,可有效解决村民因国家土地征用补偿引发的利益纷纷,集中力量办大事。从而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的农村第二次飞跃构建了一个制度平台。这种土地入股的股份制也能较好地体现我国现行农村实行的土地集体所有、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就业是民生之本,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农民可持续的收入增长,而在这个村民共有的企业内部,一方面村民可通过按股分红得到一份收入,另一方面,还可通过在企业就业获得一份劳动工资。同时,这种灵活的运作机制,还为村民自主创业提供了极大便利,因为通过这种城市化的开发,可以聚集生产要素,创造无数的从事个体工商等的三产就业岗位,就业前景广阔。这种以土地入股的股份公司制的最大好处还在于通过股份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置换,打通了一条非城郊农民进城的绿色通道。城郊区进行城市化开发,当然离不开国家财政的大量投入,开发后,若没有大量人口的入住,城市作为“发展极”的聚集效应也难以发挥,我们开发城郊的目的,最根本的还是为了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人口,通过低成本的转移农民,实现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差距的目的。土地入股的股份制为合理解决这一矛盾,整合资源创新了制度平台。实行用国家投资的股份去置换农村愿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这一方面使进城农民一进城就有一定的股本,加上自有资金和技术,就能尽快在城市立住脚。另一方面,可让进城农民心安理得的放弃对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把土地留给留守的农民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使自己挺直腰板在城市的天空下,创造属于自己的新生活。这可较好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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