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交〔2010〕487 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32 号)和 3 月 31 日召开的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上海公路水运工程“平
安工地”建设活动,并重点保障中国 2010 年上海世博会圆满、顺利召开,确保上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
稳良好,特制定上海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上海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上海市公路水运工
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重点保障中国 2010 年上海世博会圆满、顺利召开,确保上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保
持平稳良好态势,特制定上海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统一要求,活动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确保各项安
全措施落实到实处,为世博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并推进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实现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有效预防和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创建“零伤亡”工程,整体提升上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牵头,成立由市交通港口局、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市安质监总站、上海港工程
质监站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上海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活动的开展,下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上海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和推进。
上海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蒋曙杰
副组长:葛明明、曾明
成员:俞恩泽、刘军、颜为民
上海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俞恩泽
副主任:刘军、颜为民
成员:市建交委建设市场监管处、市交通港口局、市安质监总站具体工作相关负责人。
四、建设活动范围
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范围是本市所有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活动的开展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重点
围绕以下 8 个方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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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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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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