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主讲:杨礼直)文档分享一、瓦斯爆炸事故(一)宜丰县新庄镇上塘二井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2009-09-1113:33:17作者:来源:江西煤监局文档分享2008年9月27日4时30分,宜丰县新庄镇上塘二井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一、事故经过9月27日早班(即0点至8:00)生产副矿长在进班会上对早班工作进行了安排,新暗立井系统16#煤层东大巷第二上山安排了1名大工2名小工掘进作业。零点10分开完进班会后,跟班生产副矿长、瓦斯检查工和当班人员同时下井一起来到新暗立井16#煤层东大巷第二上山口处。瓦斯检查员检查了16#煤东大巷第二上山口处的瓦斯,%,尔后,跟班的生产副矿长就要瓦斯检查员到老暗立井生产系统去(当班全矿井下只有一个瓦斯检查员),说这里有他自己检查瓦斯就行。大约在0点30分大工开始在工作面打炮眼,在1:20分放了第一循环炮,作业人员待炮烟吹散后开始出煤并进行了支护,到4点左右大工开始打第二循环的炮眼。4点30分新暗立井上部的绞车司机和推车工听到新暗立井井下传来一声巨响,随即一股气浪和粉尘从新暗立井井筒直冲上来,整个上部车场及绞车房顿时粉尘飞扬,视线不清,他们便立即跑到主井井底车场打电话到地面值班室,报告说井下新暗立井生产系统发生了爆炸。文档分享地面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便立即下井,大约4:45分钟,来到新暗立井口,听到-180M水平新暗立井井底有人叫救命,他们便随即下到井底,在回风巷口左侧新鲜风流处找到1名受伤者,由于回风口往里的巷道风筒被破坏,里面粉尘大、视线不清,矿上的抢救人员不敢再进去,便于4:55分钟将受伤者护送到面。地面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矿长、镇有关领导和宜春市矿山救护队,相关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宜春市矿山救护队于7点30分到达煤矿,随即下井展开救护工作。在新暗立井井底发现了一名遇难人员,在石门大巷16#煤层大巷向里5米和向里15米处分别发现1锂遇难人员。经核对下井人数确认井下再无被困人员后,救护工作于9月27日上午结束。文档分享二、事故原因分析㈠,实际是大盲巷采煤。。。根据救护队实测:矿井总进风为417m3/min,其中新暗立井进风量168m3/min,老暗立井进风量为248m3/min。其中新暗立井168m3/min的进风要供井底3台局扇的吸风,风机吸循环风严重,整个新暗立井系统的风量严重不足。,上山巷道使用的是化纤彩条布风筒,放炮时常打坏,漏风为严重,极易造成迎头风量不足;上山口与东大巷为直角的急弯且断面很小,未使用硬质风筒弯头,造成风筒折死使工作面迎头风量小。实际上,掘进工作面迎头处于无风或微风状态,造成瓦斯集聚。。新暗立井系统安装了一套甲烷超限断电仪,但未与地面监控系统联网,无法监控该系统的数据;只有在距第二上山口5米的大巷内有一个瓦斯探头,工作面迎头没有瓦斯探头,工作面作业人员放炮前又没有检查瓦斯,致使没有发现工作面迎头瓦斯集聚达到爆炸浓度。文档分享㈡引爆瓦斯的火源分析现场勘察发现:一是上山内只在开门点上2米处发现有一台电钻,无其它电器设备,现场电钻完好,电缆也未发现失爆,可排除电气火源引爆瓦斯的可能。二是爆炸发生时,上山爆炸点无人作业,可以排除人为烟火的可能。三是新掘进的工作面,没有煤层自燃。四是上山迎头形状为爆破形成的自由面,1#遇难者附近发现放炮器,且放炮线通往作业工作面,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平常作业时的第二循环放炮时间相符,可以认定发生事故时正在进行放炮。文档分享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可能是放炮引起瓦斯爆炸。井下放炮火源引起瓦斯爆炸有四种可能情况:一是放炮母线短路引起火花;二是井下使用的雷管炸药等民爆物品是非煤矿许用的;三是炮眼的最小抵抗线不足;四是放炮时炮眼封泥不符合要求。从现场勘察的情况看:没有发现放炮母线短路的情况;使用的是煤矿许用雷管、炸药;新掘进的煤层上山,没有第二自由面,不存在最小抵抗线不足的问题。文档分享但现场勘察发现,该掘进工作面迎头放炮以后,左右两帮各有一个已装药未起爆的炮眼,雷管脚线完好,右帮炮眼的封孔黄泥已裸露在外,,未见水炮泥。,。但从左右两帮留下的炮眼看,,封泥严重不足,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文档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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