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流程图
以非划拔方式取得用地使用权拟以划拔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
的申请人(建设单位或个人) 权的申请人(建设单位或个人)
分局受理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材料、
会同建规科踏勘
申请人委托有相应资历质单位作选
址报告、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批件、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
报告(四个报告中需提交的应提交)
分局:商建规科对建设项目选址审查确认
建规科:提出规划条件
行政审批服务科: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国土资源局:预审土地使用权
或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分局:审查确认用地范围地形图
申请人可以委托规划建筑设计
单位编制规划建筑方案(非本发改委:办理审批或核准或备案文件
阶段需提供许可的要件)
行政审批科(窗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设计单位:提出规划建筑方案
手续
需人防、消防、园林、环保等
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的项目,应
提交有关部门专项审查意见
分局:审查确认规划建筑方案
申请人委托(需招标的项目应招标确定)
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分局审核确认建筑施工图和市政规划科审查确认综合管线工程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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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接上页)
工图
行政审批科(窗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办理施工、监理单位招标
施工单位办理防拖施工单位办理安全检建设单位办理委托建设单位到检测机构办
欠农民工工资手续测、意外伤害保险质量监督手续理检测手续
行政审批科(窗口):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分局:现场踏勘,开具放线通知单
申请人委托有相应资质测绘单位
进行放线并提出放线技术报告
分局、监察支队:审查放线技术报告,发
放《建设工程放线合格通知书》
分局:委托有相应资质规划测绘
单位进行验线,测绘单位提出验
线技术报告
分局、监察支队:审查验线技术报告,发放《建设工程验线合格通知书》
需人防、消防、园林、环保等部
门提交验收意见的,应提交意见
城建档案馆:提供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分局:委托相应资质规划测绘单位出具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
建规科牵头,分局、监察支队参与规划条
件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申请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质监站等单位竣工验收
质监站: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建筑产权证
注:实线框内事项在本局相关科室、分局或局属单位办理;虚线框内事项在外单位或部门组织办理。
建设规划审批流程
规 划 局
公建项目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提交申请;
2、规划工作人员现场踏查,核定建设用地性质、位置、界限和面积,出具用地规划平面图及“五线”控制;
3、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限平面图(带坐标点的),土地挂牌确认书或土地收储部门的函,开发建设用地项目承诺书;
4、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报批方案,提交规划审批委员会(立会)批复;
5、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6、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验资报告》;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
8、核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划拨土地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9、办理发改局立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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